不少书名冠以“新编”的字样,但其中情况又各有不同。
宇航版的《新编英汉科技常用词汇》(李若姗·柳克希编)在其简介中说明“本《新编》是在1980年《英汉科技常用词汇》的基础上经过大量增补、修订改编而成的,增添了许多科学技术的发展出现的新词新义。”……“新编在编排体例的合理化和科学化方面有较大改进……”。这是《新编》编者对《原编》的说明。
有的《新编》并非《原编》的编者和出版者。例如海南版的《新编新华字典》同一书名就有两种。一种是《新编新华字典》编写组编,另一种《新编新华字典》的主编为王同忆。1996年4月28日《京图信息报》第242期175—4该书(指王同忆主编的)的内容简介中称:“本字典收字13000多个……比一般的新华字典多收单字2000个”。这里所谓一般的新华字典可能就是指新华辞书社编、商务印书馆出版的《新华字典》。由此可见,该两种《新编新华字典》是对别人所编的《新华字典》的“新编”。
有的《新编》并无《原编》。1995年沈阳版《新编英汉缩略语词典》(张继福、郝文学编著),该书的内容简介说“这是国内第一部大型综合性英汉医学缩略语词典,共收入医用缩略语6万余条,内容涉及……电子医学仪器等新学科的新词汇,……紧跟新学科发展,……”。尽管有不少“新”义,但该书的出版者和编者并无《原编》,可见冠以《新编》并无意义。《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机构邮编大全》在征订说明中称“《大全》首次将各类教育机构汇总新编,特别是近年撤、并、迁、新办更名机构首次整理后,公开出版,……”这些“首次”、“新编”等字眼都说明过去并无《原编》。
对书名如冠以“新编”,最好是同一出版社和同一作者对其同名的《原编》予以补充、修订、删改等以后的《新编》,否则,冠以“新编”当然不是绝对不可以,但是确实会引起读者误会,或者引起有关作者和出版者之间的某些纠纷。